物不平则鸣
(wù bù píng zé míng) |
解释:鸣:发出声音,指有所抒发或表示。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。 |
出处:唐·韩愈《送孟东野序》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。” |
示例:怨不得芳官。自古说:~。 ★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五十八回 |
近义词:不平则鸣、不平而鸣 |
反义词: |
歇后语: |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分句;用于书面语 |
英文: |
日文: |
法文: |
德文: |
俄文: |
成语故事:唐朝时期,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孟东野熟读经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岁才做溧阳县蔚,因而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。韩愈十分同情,并在孟赴任时写《送孟东野序》赠别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,草木之无声,风挠之鸣;水之无声,风荡之鸣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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